关键词: 特岗教师
第一章 法理学、宪法
20.空间效力上:我国属地主义为主,与属人、保护主义相结合。
21.法的溯及力上,我国一般坚持“法不溯及既往”的原则,即法没有溯及力。
22.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;自由是法律最本质的价值,也是法律最高的价值目标。
23.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:主体、内容和客体。
24.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、国家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。
25.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。
26.权利和义务之间是对立统一的,没有无义务的权利,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。
27.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的行使权利。
28.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、人身利益、精神财富和行为。
29.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是法律事实;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。
30.法律事件,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。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。
31.法律责任是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。
32.引起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有:违法行为、违约行为和法律规定。
33.法律制裁可分为刑事制裁、民事制裁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。
34.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,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。
35.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,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。
36.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。
37.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,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。
38.服务大局是党和国家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,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。
39.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。
40.宪法是国家根本法,表现为:内容最根本、法律效力最高、制修程序最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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